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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发布时间:2022/01/06 新闻 浏览:199

近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或者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还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保障算法选择权,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此外,对向未成年人、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规定明确了具体要求,如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以及不得根据消费者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